猪肉亮证经营 泸州市民吃上“放心肉”

供稿:刘刘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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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泸州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猪肉及猪肉制品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生猪养殖、屠宰、流通、消费等环节监管,对使用瘦肉精、猪肉注水、制售“病死猪”肉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面实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落实流通和消费环节索证索票和亮证经营等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工作方案明确规定,市畜牧局在生猪养殖环节,实施防疫检疫监督管理,监督养殖场病害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市商务局实施对定点屠宰场的资质条件审查,对检验合格的猪肉产品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加盖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市工商局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查验猪肉及猪肉制品证、章、标识是否齐全、有效、合格;督促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对经营场所实施清洁消毒。市食药监局负责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猪肉及猪肉制品监管。市公安局负责打击违法收购、贩运、宰杀、加工、销售病害死生猪及其猪肉产品、注水猪肉等行为。

    (审核编辑: 刘刘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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