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中毒的诊断和防治原则

供稿:猪猪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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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毒引起的生理机能紊乱可导致猪的生长发育受阻甚至死亡,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了解猪中毒的诊断和防治原则,有利于减少猪中毒的发生及由此引起的损失。

       1 猪中毒的诊断

       1.1 病史调查 了解饲料种类、保管和加工情况,分析饲料是否存在霉烂变质的可能;调查猪是否接触或误食过有毒植物、鼠药、农药、他巴、工厂废水等有毒物品,近期是否因防病、治病或驱虫而在猪饲料、饮水中添过或直接给猪使用过什么药物;了解猪的发病数量、经过时间、死亡数量及既往病史。

       1.2 临床检查 中毒的猪群常同时发病或相继发病,症状相似;急性中毒多发病突然,且体格健壮和食欲旺盛的猪症状更重。根据中毒病因的不同,病猪常表现出呕吐、腹泻、流涎、厌食、腹痛、呼吸困难等消化呼吸道症状和肌肉颤抖、运动失调、痉挛、昏迷等神经症状。有些中毒病例还见有贫血、失明、黄疽、血尿、跛行、感光过敏等症状。

       1.3 解剖检查 猪多因经消化道摄入毒物而中毒,病猪常表现为消化道粘膜充血、出血和坏死,有时可在胃肠内发现引起中毒的有毒植物或其他毒物,所以检查消化道病变、内容物色泽气味和性质对诊断有重要意义。有些毒物中毒可使胃肠内容物有特殊的气味,如氰化物中毒的苦杏仁气味,磷中毒的大蒜气味等;磷化锌中毒的呕吐物和胃内容物在黑暗处可见有荧光。肝、肾等常有损害性病变。另外,血液颜色的变化对于某些毒物中毒有诊断意义,如氰化物中毒见血液呈鲜红色,亚硝酸盐中毒血液呈褐色等。

       1.4 毒物送检 对一些初步诊断是中毒但无法确定是什么毒物中毒的病例,应取适量饲料或新鲜胃肠内容物进行化验分析。

       2 猪中毒的预防

       2.1 预防亚硝酸盐中毒 白菜、莴苣、萝卜叶等青绿饲料最好是生喂或打浆后喂。如进行蒸煮,则要迅速冷却,不要加盖焖煮,不要闷在锅里过夜或趁热闷在缸里。青绿饲料暂时存放应摊开放在干爽阴凉、通风良好的地方,堆放后发热霉烂的青绿饲料不宜用于喂猪。

       2.2 预防龙葵素中毒 马铃薯应贮存在干燥阴凉处,防止发芽;不用腐烂、发绿或发芽的马铃薯喂猪,必要时应先削除胚芽、绿皮和腐烂部分,充分煮熟(可加入一定量的食醋)后与其他饲料配合饲喂。不用落果青番茄直接喂猪,可加适量食醋加热处理后再喂。仔猪和妊娠母猪不用烂马铃薯或青番茄作饲料。

       2.3 预防真菌毒素中毒 玉米、麦子、稻谷、饲用豆类等饲料宜贮存在低温干燥处,严重发霉的应废弃,轻微发霉的应去皮或浸泡去毒后再与其他饲料配合使用。不用霉烂甘薯喂猪,必要时应削除霉烂部分,煮熟后再配合其他饲料使用。不用霉烂稻草作猪圈垫料。

       2.4 预防饼粕糟渣类中毒 棉籽饼(粕)、菜籽饼(粕)应脱毒后再用,并限量使用。酒糟、豆腐渣等不宜存放过久,不要单用糟渣类喂猪,严重酸败者应废弃。

       2.5 预防食盐中毒 掌握饲料中食盐的添加量(饲料中含盐量一般不要超过0.5%),保证充足的饮水。利用酱渣、酱油渣、腌菜汁、咸鱼粉、残羹剩饭喂猪时,应考虑其中的食盐含量,并与其他饲料混合使用,不加或少加盐。用硫酸钠、乳酸钠治疗猪病时,用量不要过大。

       2.6 预防有毒植物中毒 不用水芹、青桐叶、灰菜、荞麦苗、高梁苗、苍耳籽饼等作饲料喂猪。栏舍旁边不宜载苦楝树、杏树等树木,防止其果实落人猪栏内。铲除栏舍周围的苍耳子、青桐树、曼陀罗等植物,防止散放猪误食这些植物的茎叶。

       2.7 预防农药和鼠药中毒 加强农药和鼠药管理,严防污染饲料和饮水。不用刚喷洒过农药的青绿饲料喂猪,喷洒过农药一段时间后的青绿饲料应多次清洗后再用。灭鼠时毒饵应放置在安全的地方。

       2.8 预防药物中毒 用驱虫药给猪驱虫,或用喹乙醇、土霉素等药防治猪病时,应掌握用量和用药方法,不要过量用药或长期用药。另外,应注意化肥、重金属及化学试剂的管理,防止污染饲料和饮水或被猪误食。

       3 猪中毒的救治

       3.1 清除毒源 及时收集并销毁可疑毒饵、呕吐物、垃圾或饲料,防止猪继续接触或采食。如尚未确定毒物,应考虑更换场所、饮水、饲料和用具。

       3.2 清除体表毒物 如因体表接触毒物发生中毒,可根据毒物的性质而选用清水、肥皂水、石灰水或食醋水等反复冲洗体表,以清除体表毒物。

       3.3 清除消化道毒物 经消化道摄人毒物中毒的,可采用催吐剂、洗胃剂、泻下剂、吸附剂等,促进毒物的排出,阻止毒物被机体吸收。(1)催吐剂可兴奋呕吐中枢,促进毒物经呕吐排出体外。常用催吐剂为1%硫酸铜溶液,吐根末或吐根糖浆也可应用。(2)对于从消化道进入体内的毒物,洗胃是排除毒物的一种有效方法。洗胃剂常用温水、1%2%食盐水和生理盐水等,根据毒物性质还可选用1%鞣酸溶液、0.02%0.1%高锰酸钾溶液、2%碳酸氢钠溶液等。洗胃剂在毒物进入消化道46小时以前应用效果较好。(3)泻下剂包括盐类和油类泻剂两类,可通过加强胃肠分泌、兴奋肠蠕动而促进毒物排出。盐类泻剂因其渗透压作用,能阻止毒物的吸收,排毒效果较好,常用药剂为硫酸钠和硫酸镁。油类泻剂可溶解某些毒物而促进毒物的吸收,因此-般不作为排毒泻下剂使用,尤其不能用于有机磷、有机氯、磷化锌等毒物中毒。

       3.4 放血 对于毒物进入体内时间较长、毒物被机体吸收进入血液的病例,可采用静脉放血或剪耳、断尾等放血疗法来排除部分毒物,然后静脉注射适量葡萄糖或葡萄糖盐水。

       3.5 应用特效解毒药 在确定中毒毒物性质的情况下,对某些有特效解毒药的中毒应迅速应用特效解毒药进行解毒治疗。有机磷中毒可用碘解磷定或阿托品解毒,亚硝酸盐中毒可用亚甲蓝或甲苯胺蓝解毒,氰化物中毒可用硫代硫酸钠或亚硝酸钠解毒,有机氟中毒可用解氟灵(乙酰胺)解毒,重金属(汞、铅、铜等)和类金属(砷、锑、磷等)中毒可用二巯基丙醇或二巯基丙磺酸钠解毒。

       3.6 对症支持疗法 某些毒物中毒后无特效解毒药或买不到特效解毒药,常采用对症支持疗法以维持机体生命活动、缓解中毒症状。常用的对症支持疗法有强心、补液、镇静、兴奋呼吸、利尿和保肝等。



    (审核编辑: 猪猪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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