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注册办法》和《兽医诊断制品注册分类及注册资料要求》(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42号)规定,经审查,批准西安雨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2家单位申报的紫荆清热颗粒等4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等3家单位申报的非洲猪瘟病毒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p72)注册,发布产品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申报的盐酸头孢噻呋注射液兽药产品变更注册,申请人按照农业农村部批准的变更事项,自行修改原批准的说明书和标签对应内容,并印制、使用。
特此公告。
农业农村部
2024年12月20日
来源: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审核编辑: 钱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