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0日,嘉兴市中茂塑胶厂发生一起集体食物中毒事件,70余名员工在公司食堂就餐后,出现了四肢发抖、心跳加速、恶心呕吐等症状,中毒员工被送往医院治疗。
调查发现,中茂公司员工中毒的原因,是食堂的红烧肉中含有瘦肉精。
这一中毒案很快告破,瘦肉精是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九里村的王云水故意投放的。王云水与同在菜场卖猪肉的陶玲飞产生矛盾,出于泄私愤,就将瘦肉精投放在陶冷藏在菜场冰柜的猪头上。
今年5月20日,王云水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嘉兴市秀洲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快报曾连续报道)。
现在,这事又有了新情况。
瘦肉精中毒案发生后,当地卫生监督部门责令陶玲飞停止销售剩余的、可能染毒的猪肉,并查扣了这些猪肉。
但是,陶玲飞隐瞒了一个细节,他没有上缴同批次的肥肉和排骨。这批肥肉和排骨之前零卖出去了一些,没人反映有问题,他便心存侥幸,以为不会出事。但没想到,一念之差给自己惹下大麻烦。
去年11月12日,夫妻俩将冰柜里剩下的猪肉,送到熊某肉摊上,托他帮忙卖掉。当天,十余个人吃了从熊某肉摊上买的猪肉后出现中毒症状。事发后,陶玲飞夫妇送中毒人员到医院救治,并垫付了医药费。
前天,陶玲飞、温定芳夫妇因涉嫌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嘉兴市秀洲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审核编辑: 刘刘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