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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蹄疫病毒O型、亚洲Ⅰ型二价灭活疫苗
发布时间:2014-11-05发布企业:中农威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气:9859
主要成份与含量 含灭活的口蹄疫O型病毒(ONXC株)及亚洲Ⅰ型病毒(JSL株),灭活前每0.1毫升病毒含量应至少为107.0TCID50/ml或0.2ml病毒含量应至少为107.0LD50。
性状 淡粉红色略带粘滞性乳状液。
作用与用途 用于预防牛、羊O型、亚洲Ⅰ型口蹄疫。免疫期为4~6个月。
用法与用量 牛颈部肌肉注射,每头2ml;羊后肢肌肉注射,每只1ml。
不良反应 一般不良反应,注射部位肿胀,一过性体温反应,减食或停食1~2日,奶牛可出现一过性泌乳量减少,随着时间延长,症状逐渐减轻,直至消失。因品种、个体的差异,个别牛接种后可能出现急性过敏反应,如焦躁不安、呼吸加快、肌肉震颤、可视黏膜充血、瘤胃鼓气、鼻腔出血等,甚至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少数怀孕母畜可能出现流产。
注意事项
1. 疫苗应冷藏运输,但不得冻结。运输和使用过程中避免日光直接照射。
2. 使用前应仔细检查疫苗。疫苗中若有异物、瓶体有裂纹或封口不严、破乳、变质者不得使用。使用时应将疫苗恢复至室温并充分摇匀。疫苗瓶开启后限当日用完。
3. 本疫苗仅接种健康牛、羊。病畜、瘦弱、怀孕后期母畜及断奶前幼畜慎用。
4. 严格遵守免疫注射操作规程。注射器具和注射部位应严格消毒,每头(只)更换一个针头。曾接触过病畜人员,在更换衣、帽、鞋和进行必要消毒之后,方可参与疫苗注射。
5. 疫苗对安全区、受威胁区、疫区牛、羊均可应用。疫苗应从安全区到受威胁区,最后再注射疫区内受威胁畜群。大量使用前,应先小试,在确认安全后,再逐渐扩大使用范围。
6. 在非疫区,注苗后21日方可移动或调运牲畜。
7. 由于口蹄疫的特殊性,特别忠告:注射疫苗只是该病综合防治措施的多项手段之一,在疫苗注射的同时应对疫区加强封锁、隔离、消毒等技术措施。在紧急防疫中,除用本品紧急接种外,还应同时采用其它综合防治措施。对非疫区也应进行综合防治。
8. 个别动物出现严重过敏反应时,应及时使用肾上腺素等药物进行抢救,同时采用适当的辅助治疗措施。
9. 用过的疫苗瓶、器具和未用完的疫苗等进行消毒处理。
贮藏与有效期 2~8℃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批准文号 兽药生字(2009)280027057